距离今年的一级建造师考试也没多长时间啦,各位考生朋友一定要坚持备考。小编今天主要想跟大家分享一下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怎么操作。因为每年成绩出来后,都很多人来咨询这个问题,大家可以来提前了解一下,正好缓解一下学习的紧张情绪。

一、复查流程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复查申请表附后)。
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反馈考生。
二、复查办法
(一)现场办理
考生本人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和人事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受理。
(二)邮寄
1、提交材料,包括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查申请表;
2、邮寄快递只接受顺丰和中国邮政EMS(自付邮费);
3、成绩公布30日内寄送并接到省考试中心反馈电话为复查申请受理成功。
三、复查规定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成绩显示0分、有违纪记录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希望以上关于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的介绍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这毕竟关乎着大家的成绩,但是这个只是针对错判的情况,更重要的还是要自己尽可能的多掌握知识,然后在考试中发挥出自己的实力,争取顺利通过考试!有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在学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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