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可能的保证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的严谨性,相关部门规定了在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通知出来后有一次申请成绩复核的机会。正好今天就来聊下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核是什么样的吧,小伙伴们可以花几分钟来了解一下。
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规定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
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2、复查程序
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3、组织评阅
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
一级建造师成绩合格标准
1、《建设工程经济》 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满分130分,78分合格;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满分130分,78分合格;
4、《专业工程管理实务》 满分160分,96分合格;
按照一般情况,一级建造师分数线一般是各科试卷满分的60%。
关于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及合格标准大家可以提前熟悉一下,如还有疑问,可以直接留言咨询小编。距离今年的一级建造师考试也越来越近了,各位考生一定要坚持复习,小编前面也分享了冲击阶段的复习方法,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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