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考取了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小伙伴们来说,继续教育应该不会很陌生吧,毕竟证书注册每三年就需要进行延续注册,这对继续教育也是有要求的。但是对于刚拿证或者即将拿证的小伙伴们来说,可能还不清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方式是什么样的,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方式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方式可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合同、勘察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合同法、安全生产管理法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应用技术知识。
二、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时间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住建部门自行规定,并负责落实。但是各位在接受继续教育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课时,必须达到延续注册的规定才可以申请。
三、继续教育对象
1、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定期注册制度;
2、参加全国或地方专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教属育教材编写、授课、执业资格考试阅卷等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住建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
3、参加继续教育的组织及考评结合管理,建立继续教育管理档案;
4、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的变更名单、联系方式、变更注册等内容以及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后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关于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就简单介绍到这里了,大家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信息,可以锁定在学网或者在下方留言咨询。最后也预祝各位即将参加本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小伙伴们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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