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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注册管理
日期:2021-03-15
文章来源:在学网

小编发现有很多朋友在注册完一级建造师证书之后就以为后面都可以长期放心使用了,其实注册后也还是有相应的管理措施的。正好小编今天也帮大家整理出了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注册管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这些都是很重要的,一定要认真阅读这篇干货。


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注册管理.jpg

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而受刑事处罚的;

3、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诉之日止不满5年的;

4、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诉之日止不满3年的;

5、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申请人有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前连续3年聘用企业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诉之日止不满3年的;

8、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所在单位不同意申请人注册的。

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的相关事项:


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以上就是关于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管理的相关内容,这些都是需要大家多加注意的,可以收藏起来。对于正在备考今年9月份考试的小伙伴们,在学网的老师也为大家准备了一级建造师历年真题及模拟试题资料,感兴趣的可以直接留言免费获取!


责任编:希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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