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是一个非常严格的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成功之后,相关监督部门还是会对持证人继续进行监督管理的,所以有任何问题都是会受到相关处理的。那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强制注销的情况具体有哪些呢?跟随小编的步伐一起来看下吧。

一级建造师注册后执业期间需要完成继续教育的要求如下: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无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强制注销
一级建造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吊销注册证书的;
4、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
5、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6、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7、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8、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如果有涉及到以上情况之一的,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的就会相关部门强制注销,所以大家在成功注册后也要遵守相关制度,合理利用证书。想要了解更多一级建造师相关信息,包括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备考计划等等,直接锁定在学网,我们将会持续在网站为各位考生更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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