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护师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有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有效。
主管护师证属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初级),领证流程如下:
1、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门科目。
2、查询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
3、次年3-4月前往当地卫生局或人社局领取主管护师专业资格证书(各地发放证书具体时间及地点请以通知为准)。
主管护师证领取通常需要以下几种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2、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各地区主管护师考试报名信息